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网站首页
养老金调整表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住房公积金
工资待遇
社保查询
养老保险查询
医疗保险查询
公积金查询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伤保险
站内搜索(标题)
站内搜索(正文)
工伤保险
佳木斯个人工伤保险基本信息变更流程怎么走
时间:2020/11/6 10:46:42 作者: 来源: 阅读:
0
评论:
0
社会保险包括五种基本保险。当基本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社会保险需要更改基本个人信息。
工伤保险
是一种社会保险,因此工伤保险的基本信息也需要更改。佳木斯人身伤害保险的基本信息更改过程是什么?
1.如何更改佳木斯人身伤害保险的基本信息
1.申请。申请人向市政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接收。收件人人员核实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填写材料,格式规范,符合法定表格,予以替换,并发布《收件人通知》;如果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则发出“未批准”录取通知;如果材料不完整且不符合法定表格,则接收者将不会补编,也不会发出申请材料补编通知。申请人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现场纠正的,纠正后应当场退还并更换。
3.复习。审查后,审查者将审查材料,如果满足批准条件,将做出决定;如果未通过批准,将发出“未批准决定”。
4.接收结果。申请人可以在市政管理服务窗口中进行提取,也可以通过邮件进行提取。
2.佳木斯人身伤害保险基本信息变更处理资料
居民身份证
3.佳木斯人身伤害保险基本信息变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代理机构进行变更或者更换。变更或终止。
2.《社会保险费征收暂行条例》
第九条支付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支付单位的,应当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代理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更换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更改或终止的日期。
3.《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
程序的通知》
第十条:保险登记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支付等级,银行帐号,特殊参保人群类型,性别,种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口性质,户口地址,如果其中一项内容有变更,被保险人应立即将身份证和有关文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给村(居)委会,以申请变更登记程序。
4.“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处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的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被保险人单位准备在30天内向社会保障机构申请对被保险人的信息变更进行登记。
人为伤害保险的基本信息应与我们的个人信息相对应。如果发生与工作有关的事故,但员工和注册信息不匹配,则会影响费用报销。我希望以上内容可以影响到每个人。
标签:
佳木斯个人工伤保险基本信息变更流程怎么走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
绥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流程怎么走
相关文章
11-6
大庆生育津贴支付在哪办理
11-6
北海住院费用报销在哪办理
11-6
丽江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要办多久
11-6
昆明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11-5
漳州补发婚姻登记证受理条件有哪些
11-5
黑河购买期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11-5
成都市办失业保险手续包括什么
11-5
绥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流程怎么走
11-5
鸡西生育津贴支付在哪办理
11-5
南宁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办理收费吗
本类更新
11-06
佳木斯个人工伤保险基本信息变更流程怎么走
11-05
绥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流程怎么走
11-04
七台河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收费吗
11-03
七台河变更工伤登记在哪办理
11-02
绥化工伤康复申请确认法律依据是什么
11-01
辛集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受理条件有哪些
10-31
绥化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收费吗
10-30
黑河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要办多久
10-29
牡丹江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要办多久
10-28
双鸭山工伤保险费缴纳需要什么材料
本类推荐
08-26
石家庄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04-04
肋骨骨折工伤评定后的补偿项目包括哪些?肋骨骨折伤残鉴定标准
06-15
2017工伤认定标准+1~10级工伤赔偿标准+工亡赔偿标准
01-09
2017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依据和计算方法
11-04
工伤保险条例
01-24
最新工伤保险条例
本类排行
01-09
2017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依据和计算方法
01-22
江苏省关于印发《江苏省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01-25
山东省关于下放省属驻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等事项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25号)
06-15
2017工伤认定标准+1~10级工伤赔偿标准+工亡赔偿标准
01-25
重庆市关于调整我市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定期待遇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6号)
09-27
山西省关于2019年调整省直统筹单位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1号)
01-18
河南省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8〕44号)
08-23
山东省关于2018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39号)
04-01
上海市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7号 )
04-09
江苏省南通市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通人社工〔2016〕5号)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